依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方法》、《关于进一步健全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关于革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精神,经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研究,决定对3名空缺职位进行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推行,特拟定招聘公告如下:
1、单位介绍
新疆社会主义学院担负着教育培训新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干部、基层统战干部和基层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干部,与党外干部、党外常识分子和统一战线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拓展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等。现在,新疆社会主义学院为自治区党委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机关党委、马列教研室、统战教研室、图书馆七个县处级机构。
2、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的面试者,均可报名面试。
3、招聘职位
4、招聘职位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常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届毕业生;
7、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同意审察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职员与有《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方法的公告》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立案审察尚未作出结论的;
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员工,单位不认可与面试职员解除人事关系的;
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情形的。
5、招聘推行办法及步骤
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察、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推行。
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十日至7月19日。
报名与资格审察
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员工报名、资格审察工作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察包含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试报名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状况,取消其考试报名或聘用资格。
1.报名日期
2019年7月十日至7月19日19:00
2.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北路东二巷111号
4.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联 系 人:许 蕾、苏学颖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5、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新疆社会主义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员工报名条件审察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新疆社会主义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员工政审表》。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
6、报名材料需要真实、准确、详实,凡不认真填写,提供不真实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7、每位考生只允许考试报名一个职位。
8、专业参照目录: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9、面试同一职位,面试职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高于3:1。达不到比率需要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考虑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10、资格审察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职位需要对面试职员有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察并进行政治审察。
资格审察合格职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网站上发布。考试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考试报名职员,视为自动舍弃报名条件,所有责任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负。考试报名职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负。凡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及聘用资格。